奥林匹亚–一项旨在提升警长,治安官任职标准的法案在立法过程中遭遇执法界强烈反对.该法案(SB 5974)不仅提高警务负责人最低任职年龄至25岁,还赋予刑事司法培训委员会(CJTC)罢免警务负责人的权力.
法案规定,警务负责人最低任职年龄从18岁提升至25岁,候选人需通过背景审查.治安官候选人须具备至少五年执法经验,而非认证治安官的认证时限从12个月缩短至9个月.同时要求制定培训标准并限制志愿者和青年见习警员规模.
泰鲁斯顿县治安官德里克·桑德斯表示,若无罢免条款,他将100%支持该法案.但法案赋予CJTC权力,若警务负责人未按最高法院解释执行州,地方或联邦法律,将被取消认证并罢免职务.
法案发起人,前华盛顿州特勤局警官及锡安县前治安官约翰·洛维奇称此举能实现执法体系公平性.他指出,若治安官被取消认证,理应立即罢免,不应依赖选举程序.目前执法官若想罢免现任治安官,仅能通过选举或罢免程序.
桑德斯认为,将权力交给未选举产生的委员会机构,实质上削弱了民主程序.华盛顿州警长协会在听证会上指出,至今无现任治安官被取消认证,仅有一例在罢免选举成功后被取消认证.
洛维奇提到,有人担心发起罢免程序的难度.他强调,若立法者愿改革治安官和执法官的罢免机制,也应同步改革其他公职人员的罢免程序.他指出,已有多位公职人员因罢免门槛过高而逃避合法罢免.
信仰行动网络支持该法案的听证会指出,包括佐治亚州,堪萨斯州,科罗拉多州,加利福尼亚州,俄勒冈州和马萨诸塞州在内的六州已允许州委员会罢免治安官和执法负责人.洛维奇强调,CJTC经常处理此类案件,当执法负责人提交违反誓言的人员名单时,委员会将进行调查,申诉和质询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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